“内府”一词最早见于《明史·职官志》,指代皇帝的内廷机构,后逐渐成为宫廷专用的标志。内府款瓷器通常在器物底部或内壁书写“内府”二字,表示该器物为皇室所用。这类瓷器多为青花、釉里红、斗彩等高档瓷器,工艺精湛,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。
内府款瓷器的烧造主要集中在景德镇御窑厂,由朝廷直接监督生产,成品需经过严格挑选,不合格者往往被销毁。因此,现存的内府款瓷器极为稀少,被视为珍贵文物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内府”款并非所有明代瓷器都有,而是特定时期、特定用途的产物。此外,清代也有仿制明代内府款瓷器的现象,但多数为民间作坊所为,与真正的内府款瓷器有明显区别。
综上所述,内府款瓷器主要属于明代,尤其是明初至中期的宫廷用瓷,是研究中国古代宫廷文化与陶瓷艺术的重要实物资料。